第一条 网络信息安全巡检工作实行统一管理、分级负责制,巡检内容为发布在校园网站(含二级网站)、业务系统及新媒体平台的所有信息。
第二条 网络信息安全巡检工作人员需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以及《河南工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巡检工作,如发现违规信息或者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一致的内容时,及时采取措施。
第三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官网、新媒体的信息安全巡检工作。
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网站群系统、智慧校园平台软硬件的安全巡检工作。
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负责本部门网站、业务系统及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安全巡检工作。
第六条 网络信息安全巡检工作人员,需认真做好巡检工作和值班记录,定期将巡检情况上报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,重要时期实行日报告制度。
第七条 巡检记录通过OA系统上报,日常上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下班前,上报内容为本周(上周六至本周五)的巡检情况,重要时期实行每日上报,上报时间为每日下班前。
第八条 如因工作不力,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,学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